一、嚴禁收受下屬、有關單位及個人禮金、有價證券、支付憑證和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禮物饋贈;
二、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(zhí)行公務的單位和個人的宴請及高消費娛樂活動;
三、嚴禁參加各種形式的賭博和迷信活動;
四、嚴禁參加用公款或接受下屬單位及企業(yè)、個體經(jīng)營者支付費用的釣魚、晏會等活動;
五、嚴禁工作午餐飲酒;
六、嚴禁用公款晏請與工作無關的人及在單位內部吃請;
七、嚴禁違反規(guī)定操辦除婚喪嫁娶之外的喜慶事宜;
八、嚴禁八小時以外參加與身份不符的活動;
九、嚴禁通過各種渠道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;
十、嚴禁上班時間打牌或玩電腦游戲。